经济法试题及答案(《经济法基础》多选题练习,附答案详解)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现在大部分考生都在集中刷题,为了帮助大家复习,《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深空网给大家准备了几道多选题,看看你对重点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经济法基础》多选题练习,附答案详解)

《经济法基础》 | 多选题
一共有5道题哦~
1.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哪些税款征收权()。
A.追缴逃漏税款的权力
B.检查纳税人的税务情况的权力
C.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税款的权力
D.确定税款数额的权力
2. 关于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下面哪些是错误的( )。
A.纳税人的妻子用来上下班的一辆小汽车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
B.税务机关对价值4 000元的沙发不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C.强制执行措施只针对纳税人欠缴的税款,不包括滞纳金
D.税收保全措施是强制执行措施的必要前提
3.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管理发票方面有哪些权力( )。
A.检查发票的印制、领用、开具、收取、保管和销毁情况
B.调取发票进行核验
C.向有关方面询问与发票相关的问题和情况
D.查看和复制与发票相关的凭证和资料
4.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面哪些方式可以作为纳税担保( )。
5.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担保的内容包括( )。
C.滞纳金
D.实现税款和滞纳金的费用
题目答案
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权是税务行政管理权的一部分,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税务检查权是税务机关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权力,不属于税款征收权。
选项A,B,法律规定,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受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限制;税务机关对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也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选项C,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在强制执行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一并强制执行。选项D,法律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税务机关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也可以先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只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在管理发票方面有权进行以下检查:(1)检查发票的印制、领用、开具、收取、保管和销毁情况;(2)调取发票进行核验;(3)向有关方面询问与发票相关的问题和情况;(4)查看和复制与发票相关的凭证和资料;(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选项D中的“但无权复制”是错误的。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扣押是税务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纳税担保方式。
纳税担保的内容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和滞纳金的费用。罚款是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的一种行政处罚,不属于纳税担保的内容。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1000米纯毛布料,总价为10万元,乙公司应在3月1日交货,甲公司应在收到货物时付款,另外甲公司还应提前支付定金1万元。
问:(1)合同中的定金金额是否合法?如果甲公司违约,定金应如何处理?如果乙公司违约,定金又应如何处理?
(2)如果合同还有违约金条款,是否可以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