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优化省级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下是该办法的一些关键点,以2024年修订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为例:
1. 目的与原则
目的:加强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协调发展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原则: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资金分配考虑先定事项后议经费,项目优先,预算先行,无预算不支出。
2. 适用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社区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管理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则涵盖城市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绿色发展、加氢站建设等领域。
3. 管理机制
省财政厅负责预算编制、资金下达、监控执行和绩效评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绩效目标设定与监管。
市县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执行、资金管理、绩效自评及问题整改。
4. 资金分配
采用因素法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确保资金向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倾斜。
部分项目保留省级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绩效管理
强调全过程绩效管理,年初预算细化,确保年初预算到位率,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同步下达。
6. 透明度与责任
各级部门需加强信息互通,及时通知同级相关部门关于资金的下达与使用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真实性与资金使用负责,确保合规性与效率。
7. 实施与监督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期间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明确了旧办法的废止,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更新。
8. 附件与专项
包含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两个专项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各自的资金使用规则。
该办法强调了资金使用的效率与透明度,以及对地方发展的支持,确保财政资金能够精准投放,促进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