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顺序:
录取不是按照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而是首先将所有同批次考生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然后,按照排序依次尝试将考生录取到其志愿列表中所填报且尚未招满的学校。
2. 志愿处理:
对于每位考生,录取系统会从其第一志愿开始尝试,如果第一志愿学校未满额,则被该学校录取。
若第一志愿已满,系统会检查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至第八志愿(根据某些地区的志愿设置)。
一旦考生被任一志愿学校录取,其后续志愿自动失效,不再考虑。
3. 相同分数处理:
当出现考生总分相优先录取特定群体,如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接着,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以及计入总分的其他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若上述条件仍相同,则通过随机号决定录取顺序。
4. 特殊招生批次:
提前招生:包括贯通培养项目和其他提前招生,依据考生总分和志愿顺序录取。
校额到校:在提前招生后、统一招生前进行,依据考生总分和学校分配的名额录取。
统一招生:根据考生总分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 补录:
如果考生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所有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已满,他们只能在统招结束后参与补录。
6. 自主招生与定向生:
部分优秀学生可通过自主招生或校长实名推荐等方式直接被高中录取,无需参加中考或以较低分数线录取。
定向生是针对特定初中,根据成绩和名额分配,有机会以低于正常分数线的成绩被重点高中录取。
7. 批次处理:
各批次录取独立进行,完成一个批次的录取工作后,才会开始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确保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学校排名和自身成绩,合理安排志愿顺序,形成“阶梯形”志愿结构,以增加被理想学校录取的机会。